公會發佈【113年台北市圖教盃繪畫比賽】 活動辦法
(可參考作品 :112年高中以上組第一名/作者:謝依庭 /作品名稱:碧潭之美)
台北市圖書教育用品商業同業公會 舉辦【113年台北市圖教盃繪畫比賽】 活動辦法
一、主 旨 :為提升文化教育風氣,推廣教育用品,增進藝術審美氣息。何不將視線離開螢幕,放下手中的3C產品,用眼睛和手欣賞台灣之美。本會特舉辦『台北市圖教盃繪畫比賽』。
二、主辦單位:台北市圖書教育用品商業同業公會。
三、協辦單位:台北市文具批發協進會、飛龍文具股份有限公司、雄獅鉛筆廠股份有限公司、利百代國際實業股份有限公司、輝柏股份有限公司、月光貿易股份有限公司、萬事捷股份有限公司、金玉堂文具股份有限公司。
四、收件時間:113年1月1日(星期一) 至113年9月30日(星期一) (以郵戳為憑)。
五、收件地點:請將參賽作品郵寄至本會:(104)台北市中山區德惠街20號3樓之一。
六、參加對象:全國公私立大學、五專、高中、國中、國小及幼兒園學生(以112學年度為準)。
七、活動組別:
(一)幼兒園組
(二)國小低年級組(一、二、三年級)
(三)國小高年級組(四、五、六年級)
(四)國中組
(五)高中及大專以上組
八、參加辦法:
(一) 作品規格:一律白色四開圖畫紙(545mm*393mm)。每人限投稿一件。
(二) 繪畫主題:「發現台灣」(建築、民俗文化、鄉野風情…等,自由發揮)。繪畫材料不拘。並請分享創作理念(150字以內),與作品一同寄出。
(三) 繳交方式:請於作品後面浮貼報名表(附件一),於收件期間郵寄至本會: (104)台北市中山區德惠街20號3樓之一。
九、 注意事項:
(一)交件作品請勿裱框、裱版。
(二)參賽作品一律不退件,參賽交件視同參賽者及法定代理人同意將作品之著作財產權全部讓與主辦單位,主辦單位享有參選作品攝影、印刷、出版、宣傳、重製等權利,得獎者不得將其相關權利讓與第三者。
(三)參賽者如有違反著作權、抄襲、臨摹、代筆、重複報名、謊報或使用曾公開發表過之作品,主辦單位得取消參賽者及得獎資格並追回獎勵,其違反智慧財產權及造成第三者之權益損失之法律責任,由參賽者負責,概與主辦單位無涉。
(四)本活動如有未盡事宜,依主辦單位公布規定為準。
(五)因報名資料填寫不完整或錯誤、作品規格或參賽資格不合,以致影響參賽資格獲評審結果者,將不另行通知。
(六)參賽者郵寄作品時應於收件截止日前寄出至收件單位,逾期不受理(以郵戳為憑)。郵寄過程、費用及寄件後之確認事項皆由參賽者自行負擔及處理。若因郵寄過程遭致作品毀損時,由參賽者自行負責。
(七)參賽者應尊重評審委員會公開、公平之決定,對評審結果不得異議。
(八)凡報名參賽者,視為認同本辦法的各項內容及規定,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除依法律相關規定外,主辦單位保留修改之權利辦法,得另行補充並公布於活動網頁。
十、獎勵辦法:
(一)幼兒園組:
第一名1位:獎學金(禮券)3000元及獎狀、獎品。
第二名1位:獎學金(禮券)2000元及獎狀、獎品。
第三名1位:獎學金(禮券)1000元及獎狀、獎品。
佳作共3位:獎狀及獎品。
(二)國小低年級組(一、二、三年級) :
第一名1位:獎學金(禮券)3000元及獎狀、獎品。
第二名1位:獎學金(禮券)2000元及獎狀、獎品。
第三名1位:獎學金(禮券)1000元及獎狀、獎品。
佳作共3位:獎狀及獎品。
(三)國小高年級組(四、五、六年級)
第一名1位:獎學金(禮券)3000元及獎狀、獎品。
第二名1位:獎學金(禮券)2000元及獎狀、獎品。
第三名1位:獎學金(禮券)1000元及獎狀、獎品。
佳作共3位:獎狀及獎品。
(四)國中組
第一名1位:獎學金(禮券)4000元及獎狀、獎品。
第二名1位:獎學金(禮券)3000元及獎狀、獎品。
第三名1位:獎學金(禮券)2000元及獎狀、獎品。
佳作共3位:獎狀及獎品。
(五) 高中及大專以上組
第一名1位:獎學金(禮券)5000元及獎狀、獎品。
第二名1位:獎學金(禮券)4000元及獎狀、獎品。
第三名1位:獎學金(禮券)3000元及獎狀、獎品。
佳作共3位:獎狀及獎品。
十一、得獎公布及頒獎方式: 得獎結果將於評審後公布於本會網站: www.tobetp.net 。
頒獎方式:
(一) 前三名:邀請各組前三名受獎學生及家長一位於本會113年下半年擇期舉行的理監事會議中,舉行頒獎表揚典禮及共同參加晚宴餐會。
(二) 佳作:郵局掛號寄送。
十二、本辦法提經本會理事長核可後實施,如有未盡事宜,得由理事長權宜變更之。本會並保留因應實際情況變更之權利。
十三、本會聯絡資訊:
地址:(104)台北市中山區德惠街20號3樓之一。
電話: (02)2585-9837
本會網站: www.tobetp.net
Email: service@tobetp.net